一、办理依据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国管人防〔2020〕38号)等相关规定。
二、申请材料
1.人防工程规划平时用途变更申请(应承诺符合环境、卫生、消防、住建等相关规定并说明是否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
2.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3.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人防工程规划平时用途的相关材料(如无利害关系人应在申请中予以说明)。
三、审核内容
1.申请变更的使用用途是否为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用途;
2.是否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
3.是否存在其它违反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况。
四、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