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央产房上市审核业务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广大职工: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住房交易大厅因人员聚集而可能引发交叉感染的风险,妥善做好央产房上市审核服务,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央产房上市审核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央产房上市业务实行线上档案预审、电话预约办理方式。如需办理公房出售、抵押、赠与、离婚析产、夫妻间房屋转移、已购公房改商品房业务的职工,请在微信公众号上提交材料咨询(特殊情况请备注说明)、等待在线回复。职工可通过微信搜索“交易办网约智能服务系统”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公众号。预审通过后,交易办工作人员根据业务紧急情况及申请顺序,电话预约现场办理时间。
2.继承及法院判决等需要现场审核的业务,建议您待疫情结束后现场办理;确无法推迟的,请您提前电话联系。
3.上述办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变化实时予以调整,住房交易大厅现场审核业务恢复时间将在微信公众号及语音电话(65993081)上提前通知。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电话:65993084 65993085
(周一到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00-4:30)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办公室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