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2016年6月20日
6月20日,北京市民政局公布《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其中明确,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50名以上的,最高可获得60万元的补贴。同时,低保家庭入住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的,每人可获得1200元每月的补贴。办法规定,对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福利机构购置康复器材的,在规定的康复器材目录范围内按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3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40万元。收住失能老年人和残疾人5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6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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