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解读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四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2年,力争7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方案》指出,创建节约型机关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党政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机关运行保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落实落细;机关事务、发展改革、财政、宣传等主管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方案》强调,创建对象要积极完善节约能源资源制度体系,努力推行绿色办公,带头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大力开展节约文化、绿色生活宣传教育,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更好发挥党政机关示范引领作用。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创建行动方案及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任务分工和组织方式,建立督促指导、监督考核、效果评价、社会公开等机制,确保创建目标实现。
关于印发《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管节能〔2020〕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广东省能源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发改环资〔2019〕1696号)要求,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现印发实施。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20年3月11日